[Logo] 北斗星- 北美中文生活论坛
  [Recent Topics] 最新主题   [Hottest Topics] 热门主题   [Members]  会员列表   [Groups] 返回首页 
[Register] 会员注册 / 
[Login] 登录 
大地360 - 北美中文搜索 新闻速递 中国新闻 热门话题 图片 博客新文章精选
赴美短期培训的途径  XML
论坛首页 » 留学移民
发表人 内容
uslawchina



注册时间: 2010/07/21 09:56:08
文章: 75
离线



要进入美国参加短期培训,一般来说可以有三种方式:B-1、H-3、J-1签证。但是,受训者该如何选择呢?USLawChina在此将该三种方式优、缺点整理如下,希望让读者有一定的了解:
签证类型 B-1商务签证
优势
快速:向领事馆递交申请,就会很快得到美国领事馆对B-1签证的审理结果;
文件比较简单---主要是美国培训方的信函
缺点
美国培训方不可以向受训者发放薪资;美国培训方可以向受训者发放合理的现金开销补助;
以下情况下不利B-1培训签证的申请:
• 培训计划将会持续超过数月;
• 受训者未被美国之外的国家聘用;
• 受训者为单身的年轻人士(即:与他/她的居住国没有紧密的联系)。
风险最大,因为美国驻海外领事馆官员拥有最终“当场”颁发B-1培训签证的权力。
注释
如果受训者来自于免签证国, 根据签证豁免计划也可能作为“WB”进入美国(但是停留期限为90天)。

签证类型 H-3临时培训签证
优势
美国培训方可以向受训者发放薪资
缺点
要求美国培训方向移民局递交申请。申请批准后,受训者才可以向美国领事馆申请签证;
申请准备时间、移民局判决以及签证的颁发所需要的时间各有不同,但是通常需要10-12周;
申请必须证明已制定好培训计划,根据该计划中受训者将不从事生产性工作。
没有课堂培训,完全是在职培训会导致移民局拒绝申请。
注释
最长期限为24个月
重要的是有着具体的培训计划,该培训计划通过美国培训者采用的各种阶段来提高受训者。
必须提高移民局详细的培训计划—不仅仅是简要的纲领。

签证类型 J-1受训签证
优势
不需经过移民局作业。
美国培训方可以支付薪资给受训者
缺点
受训者可能受J-1回国两年居住的限制,即:受训者在完成美国培训项目后,不能直接在美国获得H-1B、L-1或者绿卡身份,而必须先回国居住满两年。
注释
最长期限为18个月
 
文章来源于:USLawChina美国法律联营网
编译:Sunny Sun
 
论坛首页 » 留学移民
前往:   
如任何机构或个人认为发布在本网页的信息侵犯其版权或有任何错误,请立即通知我们,我们会尽快做出相应处理
bdsing.com does not represent or guarantee the truthfulness, accuracy, or reliability of any of communications posted by users.
© 北斗星 北美中文生活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