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星
注册时间: 2008/12/05 14:39:59
文章: 47
离线
|
联邦政府在最新一期(2008年04月)的Canada Gazette法令公告中,宣布申请枫叶卡的简化规定,新规定不再需要担保人,不仅申请人不需要找一名有专业的公民作为担保人(Guarantor),没有担保人的申请人,亦不再需要到律师处进行宣誓。
根据移民部估计,2007年至2011年,每年需要换卡的枫叶卡持卡人高达12万人。
移民律师王仁铎指出,通常在Canada Gazette公告1个月后,若公众并无太多反对意见,即可择日实施。他说,枫叶卡实施5年多以来,这是第一次移民部修改申请规定,显示移民部对于处理枫叶卡申请工作,所耗费的庞大人力及物力,已开始进行检讨。
每年12万人需重新换卡
枫叶卡是在2002年10月15日开始实施,不少已领枫叶卡的人士,均已经到换卡的期限,移民部统计,在2007年至2011年约有60万人需要换卡,等于每年有12万人需要重新换卡。
刊载在Canada Gazette的枫叶卡修改规定的理由,是移民部预期每年换卡人潮,将耗费大量移民部的人力,而申请表上要求担保人的部分,经移民部检讨,是否有担保人,并不影响申请人是否合符资格,因此移民部认为是时候将担保人部分取消。
由于过去不管是第一次申请枫叶卡,或是申请换枫叶卡,都必须要填写担保人部分,若无担保人的申请者,必须在律师面前进行宣誓,确定自己所提资料并无造假,但在新规定实施后,不仅不需要担保人,律师宣誓的部分亦不需要。
王仁铎说,这是一项便民的措施,不过,并不代表移民部在审查枫叶卡资格时,不会了解申请人是否符合资格。
他说,例如移民部还是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原有的护照,或是出入境纪录证明,来证明申请人在过去5年当中是否曾居住2年,符合居住条件,再决定是否给予枫叶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