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nfeiyang20
注册时间: 2009/09/19 23:5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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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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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与原配夫人在大陆成婚。我来美国后本来少有的感情愈加淡泊,加上受到金发碧眼美国女性的吸引,离婚后找了一个美国白人女性结婚后拿了绿卡,进而成为公民。几年过后感觉文化差异终究不可逾越,加上原配夫人生活境地悲惨,想离婚后再同她复婚,帮她办绿卡来美,不知可行否?
答: 显而易见,移民局会强烈地怀疑你同白人女性做了假结婚,达到拿公民的目的,再同你的真爱复婚。所以,绝对是个高怀疑度的申请,风险是很大的。我四年前办过这样一个案子。我的客户的理由是父母逼他同原配夫人复婚。当时成婚也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由于父母年高,他不想由于他的不孝而使父母不能如愿而终。移民官表现出很理解并欣赏东方文化,就批准了原配夫人的调整身份申请。也许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也许是移民官想到要证明他假结婚而获得公民身份,并将其公民身份剥夺掉是难上加难的事情,也只好批准了申请。
你的案情我认为比我的客户更强一些,因为你是良心发现,他是受父母逼迫。但都取决于面试的移民官怎么想。另外,你同美国公民结婚到离婚的时间长短也很关键。证明真实婚姻的证据是否无懈可击等都关系到此申请会不会“捅了马蜂窝。”(来源: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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